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类别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含危废) | ≥3家 |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涵盖本项目。
(二)具备环境卫生管理许可证、港航事务中心备案证明。
(三)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船舶(含趸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污水等的接收、转运、处置业绩。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企业资质证明(扫描件)
(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五)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六)企业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28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