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类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资格条件
(一)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类
1.具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资格证书;
2.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企事业单位(重庆市外企业需要入渝备案证);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从事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规划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报批工作3年以上;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土地总体规划认定、规划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报批工作3年以上;
4.有项目所在地或相似地区的相关工作经验,并有一个以上项目业绩证明;
5.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或铁路)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规划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报件,并取得相关部门批文;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档。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21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三、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17日